关于culture和literacy的后话
cnblog上关于“文化”的讨论,也促使我对这个概念进行了一番梳理与反思。
“文化”一词,在中国古代原指“以文教化”,与武力征服相对应。今天所说的“文化” (culture)是19世纪末从日文转译而来的,源于拉丁文cultura,其含意主要是指耕作、培养、加工出来的人工事物,与自然界中存在的天然事物是相对应的。
在人类思想史上,“文化”概念的真正的科学意义是由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B.Tylor)赋予的。他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首次把“文化”作为一个核心的科学概念加以阐述,指出“文化或文明,从较广的民族之意义上看,乃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一分子所获得的一切能力与习惯”。泰勒因此被认为是真正奠定“文化”定义的人。在这里,“共享”、“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共同构成了文化概念的主题。
《大英百科全书》将文化分为两类:一类将文化等同于“总体的人类社会遗产”;另一类“是一种渊源于历史的生活结构的体系,这种体系往往为集团的成员所共有”,它包括集团的语言、传统、习惯和制度,包括有激励作用的思想、信仰和价值观,以及它们在物质工具和制造物中的体现。
在尼古拉斯·布宁和余纪元共同编著的《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词典》中,对“文化”这个概念作了如下界定:文化表征不同历史的人类群体的生活方式、工具、符号、习俗和信仰等等。文化也会涉及到某一社会特有的价值体系与思维方式。在广义上,文化是指人类思想、行为于人类活动产品的总和。在狭义上,文化包括艺术、体育、娱乐与其它休闲活动。文化也指通过教育和培养而获得的个人修养。在该词条的最后部分,词典引用了辛格尔所编著的《美国哲学》中对“文化”的定义:一种文化是由习俗、传统、理想与价值观念组成的相关网络。
因此,广义上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产和精神财产的总和;狭义上,文化仅指精神层面的内容,像哲学、艺术、道德、宗教、礼仪、制度等。
文化的发展具有一种连续性和继承性。产生这种特性的基础在于,文化是在代际之间进行传递的,老一代人创造的文化成果终将成为文化遗产,通过文化传递,这种文化遗产便会为新一代的人所有选择的接受。
我们再来看literacy:
literacy在《牛津英语高阶词典》和《大英百科全书》中的解释都是ability to read and write:读写能力。其中的词根lit来源于拉丁文,含有“字母、读、单词”的意思。
《朗文当代英语词典》中对literacy的解释是指阅读和写作的能力。在这本词典中还专门指出computer literacy是指理解和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我个人认为,literacy是对对象个体能力状态的一个表述;它和culture的最大区别在于:culture是指人类群体的习俗以及传统等特征的一个整体,并且具有价值观的特征;而literacy并不具有这些特征。
我的一位同学,硕士毕业论文写的是《网络文化的历史演变》。他在论文中详细阐述了网络文化(Cyberculture)的概念,整篇论文中,丝毫也没有和literacy扯上什么边。我相信,如果有一天谁要写一篇关于blog文化的论文,相信这个“文化”也一定指的是culture。
“程序设计语言”当然是一种computer literacy。我也认为这里翻译成“计算机普及”更为恰当。它和culture所指称的“文化”概念有截然不同的含义。
若说广泛性和传递性作为文化(culture)的特征还好理解的话,何教授把教育性和深刻性也附会成它的“严格意义上的特征”,则让人觉得不知所云。恰如winter所谓的大而空,我们在对一个定义作严格分析时,用诸如“教育性”、“深刻性”这样的形容词是否妥当也是值得探讨的。
何教授对文化的第二种理解有些教人无从理解,“信息传递”和“知识传授”果真是文化(culture)的根本特征吗?
所以,何教授的这篇论文首先是如winter所说混淆了“culture”和“literacy”的概念;其次,它对文化的阐释也是含混不清的。
以上是本人对“culture”和“literacy”的一个理解。不当之处,请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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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blog上关于“文化”的讨论,也促使我对这个概念进行了一番梳理与反思。 “文化”一词,在中国古代原指“以文教化”,与武力征服相对应。今天所说的“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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