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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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cnblog就是这些人......

“怎么老跟我过不去?”方兴东“想不通”,“气愤”了!

这些人好象包括N多人呢,去KESO和我那的BLOGROLL看看,应该都包括在上面了。正是这些人,阻碍了博客伟大标准的建立和亲切名称的统一,妨碍了全球博客事业和商业前景未来的发展,多么恶劣的行为,在这个何其“利欲熏心”的年代:

“方兴东认为,出于个人兴趣自发写作博客的时代正在过去,接下来将是为利益而写作的时代,而他将致力于开发这方面的商业潜力”。

得了得了,cnblog,你在阻碍人家伟大事业前进的步伐呢?木子美,猛小蛇,性息的眼球,狗日的报纸,中国第一博客写手,全球博客大奖得主,瞧瞧,多NB的媒体控制传播通路---相比之下,cnblog哪个能有实力如此大搞特搞呢?

请南周的记者吃个饭,让他们写个反击的文章,通篇杀个博客片甲不留?得了得了,记者酒足饭饱之余哪有空暇闲情听你区分blog与blogger与博客的不等号,他们说好点也就是那些拾人牙慧、人云亦云、故弄玄虚的家伙,什么“国内某著名评论家/权威人士/专家学者...说”,什么“知情人士/该公司发言人/业内人士”;没亲身体验,也可以来个情境描写,写的身临其境、入土三分....这些传统不是你cnblog的技术家伙们能够明白和深喑的。

报纸要卖,记者要活,老百姓要看八卦,所以cnblog成了“这些人”,方兴东则是伟大的博客导师,人们八卦的救世主。

引用通告(11)

发送引用通告网址: http://blog.cnblog.org/cgi-bin/mt/cnblog-tb0801.cgi/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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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Chiu Yung's Web:璇氬疄寰堢揣瑕
引用时间:2004年12月17日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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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1)

博客也好,Blog也罢,又或者网志,为什么就要争这个所谓的标准话语权呢?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当然,某些人开路的方式可能更有能力而已。我觉得更多的是心态的问题,CNBlog能够让很多人挂出我不是博客的标志,证明还是有很大的用户群,但是又为什么要强求喜欢博客的人改姓网址呢?

就比如以前大家都鄙视baidu吹捧Google,但是这仅仅是部分常用者中间的共鸣而已,但是其实很多人,这些人或者是传说中的“草根阶层”,但你跟他们谈搜索的时候,baidu在这些人心目中的地位比Google要高。

更或者被很多人成为垃圾的3721,很多IT人士都认为他是垃圾,也知道他是垃圾,但是,当我在搞起公司后,很多人打电话过来,谈到域名的时候,很多客户在问:“你们有没有网络实名?那样我就不用记很长的WWW了。”现在我还在坚持,3721的网络实名坚决不买,但是,我不敢保证,为了公司的发展,我要不要弄个网络实名。

有时候,中国人喜欢说冤家路窄,但是我更相信冤家宜解不宜结。谁能够保证未来CNBlog和博客中国就不会有合作的机会呢?难说。就目前来说,我还是倾向于Blog这个说法,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某网站也为我设立了所谓的专栏,但我却一无所知。

只要用户用的爽,只要不犯法,难道你还要跟用户说明你那种爽其实不是那种爽吗?

无所谓了。CNBlog又或者大家都做好了,你还怕没有话语权?如果看不惯别人的做法,还不如自己坚持自己的做法,而不是去计较什么,如果CNBlog能够坚持10年,你还怕人家不会正视“网志”之名的存在?

当然,我在这里也摆脱那些博士们和老师们不要抓我的小鞭子,偶只是每天被不同的人发不同的观点来有点厌烦了,每天都要打开数十个这种文章的链接让我选择我的Blog的名字,靠,难道真的要我改名叫日记本吗?

winter,发到你留得那个email中了。

媒体报道总要经过多层的修改(不只是记者的责任),相比之下blogger在自己的blog下宽松多了。这次报道的主题看来是被设置在关于blog的媒体功能上,所以狗日报,德国之声这些是主题,而不是“我不是博客”的报道。虽然我认为是主次颠倒,但作为传统媒体关注blog的媒体功能,而不是“草根性”,“社会性”,“革命性”等这些方面上,我也很可以理解,且不说别的,至少这样能更安稳地出版。既然不是主题,于是这样又有版面的限制,对我而言,也就觉得能选择报道这个主题,本身已感满意(要求不高,特别现在)。

btw, to zheng, cnblog转成mt以后,以前的账号没有了,能帮我重建一个么?先谢了。

大可不必红脸,不过top的话的确说得酸了一点——“请南周的记者吃个饭,让他们写个反击的文章,通篇杀个博客片甲不留?”

topku,我所指的谬论是明显曲解了事实的言辞。这与真理还搭不上太大的关系。

您说,“比如那些记者,如果他按照自己的思维和喜好去理解你的话,你再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这大概是我们的分歧起点。我不认为,记者在报道的时候按照自己的喜好去理解事实,然后将曲解的事实当作真相传播,是他们的“权力/职责”--恰恰相反,我觉得这是新闻从业员相当可怕的渎职。

接下去要表述的,还是我们上次争持中,我提过的观点:

我认同您说“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理解”,那么,“但相当多的人在还没“打败”博客之前就表现得“我就是政府/真理”一样”又有何不可呢?所以,我不认为大家在网志上的争论,乃至意气的言论,有任何违反基本道德的嫌疑。(就事论事来说吧,在争论一个议题的时候,立场是必需的。在具体问题上据自己的理解而力争,并无不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然而,大众媒体(尤其是占用公共资源的大众媒体)就不一样。上次我对德国之声所为的反感,亦基于此。个人网站,或商业网站,都有权利按一已之好摆设议程、宣扬个人观点。但像德国之声这样占用全民税收作为运营经费的媒体,就不能肆意凭几个编辑的喜好,在首页贴个人的十几张照片。同样,大众媒体在报道上应亦有准绳,不允许个人喜好的表达。个人opinion,可以发在评论栏。但portrait及interview,还是属于报道范畴的,应该力求客观,而尽量避免掺杂记者编辑自己的见解。南周与城画的报道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混淆,在新闻写作上犯了基本错误。


至于您说“认为自己传播的东西是正确的,却没大众拥护,也不争取去如何利用媒体”,在这里,我倒觉得,不是谁能利用大众媒体高调明示自己观点,就“能够取得这场“争夺战”的胜利”。说到底,long term effect在眼下还是潜流,我们大可拭目以待。


最后,请不要说出“那么你就只能眼睁睁地毒剂怨恨FXD了”的话来。在这件事上,我希望就事论事,不涉及人品评断。

人人都可以发言,公正取决于大家对真理的衡量!

例如:
----签名------------------
个主:http://qisitang.nease.net

vanvan,请问什么叫谬论,那么又请问尊贵的您的真理在何方?每个人有自己的不同的理解,有些人有权力/职责把他们的理解发表出来,比如那些记者,如果他按照自己的思维和喜好去理解你的话,你再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我又何必散发什么谬论,何况我根本没什么真理。

谬论这个帽子扣的还真大,非常的高风亮节,事实上你说出这些话,那么毫无疑问你已经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真理---那么为什么你不能学学FXD那样去撒大网传播你的真理呢,做不到呢,还是不屑----如果是后者,那么你就只能眼睁睁地毒剂怨恨FXD了。

说到底名字的争夺,其实是场传播的争夺,这个如战争,无所谓好坏---我不怀疑cnblog出于热爱blog而反对博客控制,但相当多的人在还没“打败”博客之前就表现得“我就是政府/真理”一样---这是很可笑的想法,认为自己传播的东西是正确的,却没大众拥护,也不争取去如何利用媒体---那么不妨好好想想为什么FXD能够取得这场“争夺战”的胜利,而blogger们又面临什么样的竞争环境,有哪些可利用的资源(如果真要去打这场战役的话)

我讨厌站在某个高度去说大话,我只是很自由地表达出我想说的话,OK,我看不惯FXD的某些行为,但那跟我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我有我表达的自由,所以我写出来,并不是为了维护某个群体,我想我只要宣泄的痛快;如果我愿意,我也会象FXD那样去运用手段去“诱导”媒体----但关我P事,我读我的书,写我的文字,泡我的妞,赚我的钱,骂我想骂的人---当然可以说我脸皮厚,我也无所谓,有着更多的FXD比我脸皮更厚。

-------有些话是早就想说的了,我无耻,我卑贱,我怯懦,还有,我一直在YY------

我倒觉得南方周末美化了老方的表述,只可惜放在一起,他自己也觉得不满意了。

这些日子游荡在外,没有时间多参与,不好意思。Blog称为“网志”,我们应该更多表达。

http://blog.blogchina.com/article_363.465223.html

照片不错。谁取得景阿?好像MZM也有类似背景的一张图吧??

---------
痛批方兴东:博客为利益写作的时代完全莫须有!

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59735.html

晕。

这篇报道(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41216/wh/whxw/200412160062.asp),从新闻写作观点看来,在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间跳接不清,很多地方未能清晰表明opinion到底属于受访者亦或记者的二手归纳或调查(调查?我觉得记者只是直观感受了一下,稍微细致的调查远远谈不上)。

随手抽两例:

“方兴东认为:对大量的博客来说,根本没有养成添加超链接的习惯,实际情况如此,不应强求。而cnblog则由此认为“博客中国”在版权方面意识淡薄。”
--不是吧?bkzg明明是不打招呼把人家cc的文章连皮带汁贴到自家店铺门口,作商业用途之心路人皆知--因此cnblog才认为bkzg越轨。超链接是素养问题,商业用途却是法律问题。是fxd偷换靶子,还是记者不懂装懂?

““博客”这个概念也被blogcn、blogbus等Blog托管服务商接受,此后新开的此类服务,名字中几乎都包含“博客”字样。”
--我没有看出www.blogbus.com主页上有任何接受“boke”概念的迹象。

不如你先请城画的人吃个饭,纠纠那些在你名下流传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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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日记由 发表于 2004年12月17日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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